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72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选择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同意公司9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选择自主行权模式行权,可行权数量为657万份,行权价格为4.33元/股。详情见公司于2016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有关自主行权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股票期权简称:【宜安JLC1】,期权代码:【036122】。
二、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共92名,采取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657万份,行权价格为4.33元/股。
三、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限:2016年9月9日至2017年1月13日。
四、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业务系统功能符合上市公司有关业务操作及合规性需求。
五、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一)定期报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定公告日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公司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四)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次可行权期限内行权完毕,本次可行权期限满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六、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