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创业板风险提示
声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
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
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Sino Wealth Electronic Ltd.
(上海市长宁区临空经济园区金钟路 767 弄 3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3,20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12.50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2年6月4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2,800万股
本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傅启明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
任职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
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行卖出公司股份。
本公司控股股东威朗国际承诺:自中颖电子股票在证券交易
本 次 发行 前 股东 所持 股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
份 的 限售 安 排及 股东 对 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颖电子股份,也不由中颖电子回购
所 持 股份 自 愿锁 定的 承 该部分股份。
诺
本公司股东诚威国际、Win Channel、广运投资、嘉昊九鼎、
Wealthsmith、商契九鼎、昆吾九鼎、立德九鼎和正道九鼎承诺:
自中颖电子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中颖电子股份,也不由
中颖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董事长傅启明承诺:在遵守本人前述股票锁定期承诺
的前提下,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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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总经理宋永皓、董事张原淙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任
职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行
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行卖出公司股份。若本人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2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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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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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
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策如下:(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
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利润
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
利润为正数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采取的利润
分配方式中必须含有现金分配方式;(3)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
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 10%;(4)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5)若公司营收增长迅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
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制定
股票股利分配预案;(6)如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
方案中不含现金决定的,应就其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
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
意见;(7)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十八、
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1 年 3 月 21 日,经本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公
司本次股票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由本次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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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9,6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3,200 万股流通股,发
行后总股本为 12,800 万股,均为流通股。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所持股份的限售承诺如
下:
本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傅启明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发行
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
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行买入公司股份,
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行卖出公司股份。
本公司控股股东威朗国际承诺:自中颖电子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颖
电子股份,也不由中颖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诚威国际、Win Channel、广运投资、嘉昊九鼎、Wealthsmith、
商契九鼎、昆吾九鼎、立德九鼎和正道九鼎承诺:自中颖电子股票在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