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5 证券简称:德威新材 公告编号:2021-084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3 时 30 分在江苏省太仓市华苏中
路 15 号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 1 名,代
表股份数为 141,441,89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634%,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共有 0 名,代表股份 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 99 名,代
表股份 14,181,6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01%,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共有 99 名,代表股份 14,181,6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01%。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719,69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67%;反对 1,897,3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92%;弃权 6,5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 12,277,8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756%;反对1,897,3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786%;弃权 6,5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8%。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委派了律师涂超群、滕樟林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
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