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5 证券简称:德威新材 公告编号:2020-060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预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份触及平仓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于2018年11月26日、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16日、2019年1月25日、2019年2月27日、2019年4月11日、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28日、2019年7月18日、2019年8月16日、2019年8月30日、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1月15日、2019年12月9日、2020年2月17日、2020年3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预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减持预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减持预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减持预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暨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减持预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进展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10、2018-134、2019-007、2019-010、2019-019、2019-031、2019-052、2019-075、2019-093、2019-097、2019-105、2019-115、2019-123、2019-130、2020-007、2020-012)。截至2020年6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质押总数为217,246,37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84%,占公司总股本的21.6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
投资”)股权质押情况如下:
质押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质权方 质押起止时间 资金用途
(股) 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 2016/12/26-2
83,000,000 8.25 日常经营
司 019/12/2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2017/11/27-2
58,431,900 5.81 日常经营
司 018/11/27
德威投资
2017/12/04-2
集团有限 11,800,000 1.17 日常经营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020/01/17
公司
司苏州分行 2017/12/05-2
38,200,000 3.80 日常经营
018/11/30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 2017/12/14-2
25,814,477 2.57 日常经营
司 019/06/13
合计 -- -- 217,246,377 21.60 --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德威投资的通知,其质押的股票存在被动减持的风险, 德威投资可能拟减持其质押的公司部分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股情况
1、股东名称: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为217,593,8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因股票质押违约被动减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转增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数量: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1、2012 年 5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公司控股股东德威投资、实际控制人周建明先生就股份减持做出如下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建明及其兄弟周建良承诺:“自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苏州德威投资有限公司股权,也不会由苏州德威投资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周建明及其兄弟周建良还承诺,上述锁定期满后,在周建明于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2018 年 5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公司控股股东德威投资、实际控制人周建明先生就重组做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德威投资承诺:“公司作为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承诺自上市公司本次复牌之日起至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承诺将不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上市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周建明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就重组作出承诺:“自上市公司本次复牌之日起至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承诺将不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上市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德威投资、实际控制人周建明先生除德威投资股票质
押因跌破平仓线导致德威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减持外,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公司已于2019年5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承诺的议案》,于2019年6月13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承诺的议案》。
四、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8 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德威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影响其控股股东地位。
3、公司将根据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