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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威新材:关于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0


    证券代码:300325    证券简称:德威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2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函告》,顾振其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

    1、股东名称:顾振其先生。

    2、股东持股情况:顾振其先生个人持股1,000万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转增股份。

    3、减持数量:1,000万股。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相关事项

    1、顾振其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顾振其先生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

    3、顾振其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造成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