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4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8,075,02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13元,申购股款以货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99,999,993.1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发行登记费(不含税)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17,088,919.96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482,911,073.16元(以下简称为“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已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且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65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2,070,935.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0
元,股款以货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83,597,236.00元,扣除不含税的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6,639,845.23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066,957,390.77元(以下简称为“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27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10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情况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8,975.31万元,累计收到结算银行利息收入合计326.90万元,累计收到理财利息收益合计356.00万元。2022年度,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金额合计14,333.44万元,直接投入承诺募投项目14,333.44万元(支付项目支出14,332.30万元,支付项目银行手续费1.14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953.07万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情况。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8,188.56万元,累计收到结算银行利息收入合计546.93万元,累计收到理财利息收益合计356.00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金额合计9,213.25万元(支付项目支出9,212.24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1.0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959.85万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483.80万元,累计收到结算银行利息收入合计445.25万元,累计收到理财利息收益合计259.65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金额合计45,483,80万元(其中:Micro LED项目支出13,795.47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支出31,688.00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合计0.33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4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1,916.84万元。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共5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分别与上述5家银行、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公司相关规定及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12790245801080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 57191000461031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1208020029093132991 12.04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9550880211902500515 20,627.2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 384478799357 320.0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53010078801600001953 0.56
合计 20,959.85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银行账号已于2021年5月26日销户;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银行账号已于2023年8月9日销户。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共5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分别与上述5家银行、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公司相关规定及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 127902458010333 11.6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53020078801000001025 10.1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 44050164863500002309 27,929.7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44350201040038820 10,054.8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19610078801100002831 6,429.4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399020100100814733 10,195.5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579902020710515 17,285.38
合计 71,916.84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525.1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94.60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8,819.72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428号)。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525.1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于2021年1月7日使用募集资金294.60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