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8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0,696,75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1.93%;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8,246,63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03%。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5月13日(星期一)。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情况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8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3,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00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12]126号文)批准于2012年5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额为10,500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14,000
万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配售股份已经于2012年8月13日起上市流
通,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网下配售股票自网上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方可上市流通的规定。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4,000万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0,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限售股东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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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1)光大国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和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鼎钧佳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程世昌、白亮、李化铮、赵燕生承诺:自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之外,本人或本人
的关联方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
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
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5月13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0,696,75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1.93%;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8,246,63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0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8名,其中自然人股东4名,法人
股东4 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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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8
所持限售条 本次申请解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件股份总数 除限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光大国联创业投资有
1 5,565,000 5,565,000 5,565,000
限公司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
2 5,355,000 5,355,000 5,355,000
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和君投资咨询有
3 2,067,450 2,067,450 2,067,450
限公司
北京鼎钧佳汇投资管
4 1,417,500 1,417,500 1,417,500
理有限公司
注2
5 程世昌 10,542,000 10,542,000 2,635,500
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