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3-011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3日以现场通知方式送达,并于当天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李世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李世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李世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2 月 4 日
附件:
李世伦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工学博士。1988年8月至2022年7月任职于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主要从事教学、科研、产学研相关工作,2022年7月退休。2008年6月至今任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11月至2015年6月曾任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日,李世伦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5.2862%股权,公司控股股东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620,635,522股。李世伦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