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18-021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邱敏秀女士、曹建伟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近日,公司收到邱敏秀女士、曹建伟先生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邱敏秀女士、曹建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披露如下:
一、已披露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邱敏秀女士、曹建伟先生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和首次公开发行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4、减持数量和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
(不超过) 总股本的比例
1 邱敏秀 3,300,000 0.3351%
2 曹建伟 1,320,000 0.1340%
合计 4,620,000 0.4691%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1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减持进展情况
自邱敏秀女士、曹建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2017年11月15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邱敏秀女士、曹建伟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公司实际控制人邱敏秀女士、曹建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不确定性。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