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3 证券简称:ST天山 公告编号:2021-074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裁定执行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2、本次执行裁定涉及的股份尚需至登记机构办理股票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昌吉州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新 23 执 149 号之二】,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控股股东天山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天山农牧业”)向湖州皓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湖州皓辉”)合计 11.4 亿元借款到期未还本付息,湖州皓辉于 2021 年 6 月向昌吉州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鉴于天山农牧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呼图壁县天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呼图壁农业”)合计持
有的公司 69,211,312 股股份为该笔借款质押物,昌吉州中院于 2021 年 7 月发布
司法拍卖公告,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31 日实施司法拍卖,由竞买人湖州皓辉竞
买成功。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4 日、2021 年 6 月 22 日、2021 年 6
月 23 日、2021 年 6 月 28 日、2021 年 7 月 26 日、2021 年 8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
网发布的 2021-039、2021-049、2021-050、2021-051、2021-058、2021-068 号公告。
二、裁定书主要内容
近日,昌吉州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1)新 23 执 149 号之二】,
主要内容如下:
(一)天山农牧业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56,080,000 股、呼图壁农
业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 11,784,511 股、天山农牧业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 1,346,801 股股票归湖州皓辉所有,自本裁定送达湖州皓辉时转移。
(二)湖州皓辉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股票过户登记手续。
(三)解除天山农牧业、呼图壁农业合计持有的 69,211,312 股股份及其孳
息的冻结。
(四)解除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对天山农牧业、呼图壁农业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69,211,312 股股份的质押。
(五)解除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21)新 0104 执 462 号执行裁定
书对天山农牧业持有的上市公司 3,638,691 股的冻结。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天山农牧业和呼图壁农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9,211,3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1%。
本次权益变动前,湖州皓辉未持有公司股份或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湖州皓辉一致行动人华中(天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华中天津”)持有公司 6,705,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前述股份处于限售及冻结状态。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天山农牧业和呼图壁农业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或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湖州皓辉持有公司股份 69,211,3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1%;华中天津仍持有公司 6,705,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
本次权益变动后,湖州皓辉及华中天津将合计持有公司 24.25%的股份,公
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湖州皓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李刚先生变更为解直锟先生。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该事项后续尚需办理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天山农牧业变更为湖州皓辉,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李刚先生变更为解直锟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湖州皓辉已聘请财务顾问就本次权益变动出具核查意见。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