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309 证券简称: *ST吉艾 公告编号: 2023-032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聘请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3) 001670 号) ;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
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具备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
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
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关于 2023 年年
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
商确定。1、基本信息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后经合
并改制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
审亚太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截至 2022 年末拥有合伙人 64 人,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
截至 2022 年末,中审亚太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419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57 人。
中审亚太 2021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 58,951.0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43,830.0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8,520.88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共计 38 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207 家。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3,233.93 万元, 2021 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2,529.56 万元。 2022 年度本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0 家。
中审亚太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
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年度
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
业胜任能力。 2022 年度末,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 6,486.45 万元,职业责任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 40,0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序 号
诉讼地 诉讼案由 诉讼金额 被告 案情进展
1
黑龙江省哈
尔滨市中级
人民法院
公准肉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证
券虚假陈述纠
纷
人民币约
300 万元
15 个机构及个人,
要求中审亚太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承担连
带责任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开
庭
3、诚信记录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1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锋革, 200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08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0 申报审计、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021 年
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6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有航,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
师资质, 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0 申报审计、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021 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7 家,签署和复核的挂牌公司 1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于 200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8 年 1 月
开始在本所执业、 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 2018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2 份、复核新
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8 份; 2021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除存在 1 项证监会监督管理措施外, 无
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尚不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尚不确定。
上期中审亚太审计收费 13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35 万元。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
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3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
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查阅了中审亚太的
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
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
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认可中审亚太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查阅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
信息和诚信记录,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基于客观事实和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中
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并进行
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一致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
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董事会对
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
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
意见;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