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以邮件方
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采用现场
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甲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日常经营产生的必须事项,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预计 2021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