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慈星股份
股票代码:3003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少林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贺田尚城******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3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慈星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慈星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慈星股份 指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刘少林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 指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刘少林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601221968******38
住所/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贺田尚城******
通讯方式:13917****8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境内上市公司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4.93%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股份变动计划
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或其他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减持期间为2021年8月30日至2022年2月28日,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不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减持73,000股,还持有公司股份39,02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9%。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到期,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且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1年9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7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9352%,减持均价为7.55元/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9,100,000 5.009341 39,027,000 4.999989
刘少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9,100,000 5.009341 39,027,000 4.99998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
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少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009341%
减少至4.999989%,不再为慈星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股权变动完成后,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二、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慈星股份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 708 号
电话:0574-6393227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30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 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公司 区滨海四路 708 号
股票简称 慈星股份 股票代码 300307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 杭州市滨江区贺田尚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刘少林
讯地址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东 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39,100,000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5.009341%
行股份的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73,000股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比例: 0.009352%
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1年9月30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集中竞价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否□
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除当前尚未执行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
续增持 内不排除具有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其他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是□ 否√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