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邮件及书面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孙平范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
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在本次会议上,各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宁波慈星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的经营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2017年实现净利润
147,888,052.68元,依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4,788,805.27元,计提盈余公积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75,692,944.14
元。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802,000,000股为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04,375,133.81 元,营业利润251,306,667.79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238,715,549.73元。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预计公司在2018年营业收入170,000万元,预计比2017年上升21.05%;
营业成本115,000万元,预计比2017年上升36.73%;2018年净利润25,000万
元,预计比2017年上升6.58%。
【特别提示】上述经营目标是公司2018年度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
公司对2018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及同意,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发表了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财务审计服务。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求,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所属财产物质的安全、完整。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统计,2017 年度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子
公司共计向各家合作银行申请取得12亿元综合授信,为确保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有足够的运营资金,在2017年度综合授信的基础上,2018年度拟向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平安银行宁波慈溪支行等合作银行机构继续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同时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在上述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额度。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款项的支付导致闲置募集资金的减少,及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拟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进行调整,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为 4 亿元调整至不超过 2.5 亿元,闲置自由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变;拟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范围调整为“购买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均不得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詹善全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詹善全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提交给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詹善全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杨雪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
根据对东莞中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东莞
中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经友好协商,为更好地促进东莞中天的长远发展,本公司同意管理层股东暂不实施原约定的业绩承诺补偿,同时延长其业绩承诺期限,将业绩承诺期调整为2015年至2019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5月14日下午13:00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度
股东大会。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