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1
关于签订设备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本
为了更好地开展银企合作,确保设备按揭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宁波慈星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慈星销售纺织机械销售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丙方”)、宁波慈星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丁方”)与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以下简称 “甲方”)签订设备按揭贷
款业务合作协议书,编号:深发慈合字第2661207004号。 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乙方将甲方作为主办银行之一,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并保持合理的结算量
和存款量。甲方将乙方作为重要的基本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并在授信
政策和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优先对设备按揭贷款业务进行支持。
甲方向乙方提供最高余额为人民币捌亿元整的设备按揭贷款业务授信额度,
额度使用期限为 壹 年,从 2012 年 07 月 31 日起至 2013 年 07 月 17 日止,在此
额度和与期限内,甲方向购买乙方生产的电脑针织横机设备的客户发放设备按揭
贷款(以下简称“贷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借款人(向乙方或丙方购买由乙方生产的电脑针织横机设备(下称机械设
备)的客户,包括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法人、个体工
商户和自然人,下同)由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推荐。乙方向甲方的推荐借款人,
必须是乙方认为其商业信誉良好,有履约能力,已与乙方或丙方签妥机械设备买
卖合同,且能符合甲方规定的其他有关贷款条件的客户。
乙方同意为甲方在上述额度项下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逐笔签署相应的保证担保合同。
为保证本合作协议的顺利进行,丙方同意为甲方在上述额度项下的贷款提供
保证金质押担保。丙方按贷款金额的 12.5%缴存保证金。丙方的保证金账号为
18011023892901。未经甲方同意丙方不得动用该保证金。该保证金随借款人所欠
甲方借款本金的减少而相应递减,甲方每月核定丙方的保证金金额。上述保证金
系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发放的买方按揭贷款的质押担保,甲方依法享有优先权。
丁方同意甲方在上述额度项下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可由其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逐笔签署相应的保证担保合同。并按贷款金额的 12.5%缴存保证金。丁方
的保证金账号为 18011858823201。未经甲方同意丁方不得动用该保证金。该保
证金随借款人所欠甲方借款本金的减少而相应递减,甲方每月核定丁方的保证金
金额。上述保证金系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发放的买方按揭贷款的质押担保,甲方依
法享有优先权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