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信息 公告编号:2018-014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信息”或“公司”)于2017
年 9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017-05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建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孟欣女士、杭州远方长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长益”)、孟拯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8,624,2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2017-071)。
2018年3月29日,公司收到潘建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孟欣女士、远方长
益、孟拯先生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减持实施情况告知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18年3月29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届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潘建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孟欣女士、远方长益、孟拯先生,因资金需求变动,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潘建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孟欣女士、远方长益、孟拯先生合计持有公司148,403,7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1.62%,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393,28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3.36%。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建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孟欣女士、远方长益、孟拯先生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潘建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孟欣女士、远方长益、孟拯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到期,但是不排除未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如潘建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孟欣女士、远方长益、孟拯先生未来计划减持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