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信息 公告编号:2020-051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信息”或“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郭志军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收到了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郭志军先生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郭志军
2、股东持股情况介绍:
截至本公告日,郭志军先生持有公司 177,66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648%,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4,415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016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郭志军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股份来源:远方信息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郭志军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44,41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0162%;
5、减持时间区间:自公告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8、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三、本次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一)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郭志军先生承诺:自远方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远方信息股份,也不由远方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结束后,本人每年转让或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远方信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或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直接或间接持有远方信息股份。
(二)本次减持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3、郭志军先生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郭志军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郭志军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