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6,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 元/股,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
限进行调整,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3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2.8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6)和 5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之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截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1年6月8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2、根据《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3
日、2021 年 7 月 3 日、2021 年 8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2021-057、2021-061);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披
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1);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 2%暨
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共计 6,56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7%,最高成交价为
11.8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4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2,425,402.46 元(含交易
费用),达到股份回购方案的下限总金额;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为 17.99 元/股,超过股份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相关条款,实际实施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关
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 2021 年 6 月 8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33,472,903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3,785,100 股(即 6 月 9 日、6 月 10 日、6 月 11 日、6 月 15 日和 6 月 16 日),
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6,566,000 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后,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实施前 实施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6,157,681 19.45% 62,723,681 21.72%
无限售条件股份 232,595,319 80.55% 226,029,319 78.28%
总股本 288,753,000 100% 288,753,000 1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6,566,000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
未能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