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5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副总经理杨建利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13,407,11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74%)的股东杨建利
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351,77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9%。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建利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杨建利女士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持有公司股份 13,407,11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7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姓名:杨建利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
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351,77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0.69%。(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杨建利女士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对于取得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人同意并承诺,就其在本次重组中取得(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向任何其他方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期满后若本人在相应年度的业绩补偿义务已被触发,则应先补偿后解锁。
2、本人基于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3、若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则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股份锁定。股份锁定期满后,股份转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4、就在本次重组中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含所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转增股份等),本人承诺在本次重组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相关业绩承诺义务均实施完毕之前不得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
5、如本次重组因本人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上述股份。”
(二)杨建利女士作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根据相关规定,承诺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建利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
的情形。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杨建利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杨建利女士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杨建利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杨建利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