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
将被出具非标意见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在与年报审计师沟通审计工作进展时,审计师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将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如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则会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就上述风险提示如下:
一、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在与审计机构沟通审计进展时,审计机构表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将会被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包括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如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目前公司正努力配合审计机构审计工作,尽最大努力消除影响审计意见类型的风险事项。
二、风险提示
1、若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
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若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将在披露2021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于该公告披露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目前正积极配合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工作,尽力争取能够消除影响审计意见类型的风险事项,最终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2 、 公 司 选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