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7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控股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光谷”)及其一致行动人自 2020 年 7月 17 日起 6 个月内(如公司存在停牌情形,实施期限顺延)拟增持公司股份不
低于 39,505,4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56)。因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9 月 9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实施停牌,
增持期限顺延至 2021 年 1 月 28 日。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南昌光谷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增持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南昌光谷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控股股东南昌光谷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但不限于南昌鑫旺资本企业(有限合伙)及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成为一致行动人的其他个人或组织)。
2、南昌光谷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18,290,8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7%;
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拥有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177,548,9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4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拟增持部分公司股份以进一步巩固控股地位。
2、增持期间及数量
自 2020 年 7 月 17 日起六个月内(如公司存在停牌情形,实施期限顺延)增
持公司股份不低于 39,505,4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
3、增持价格区间
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方式
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增持股份。
5、增持股份的资金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的期限已届满,因增持计划期间内公司一直在与各意向方洽谈处置惠州工业园一事,且又恰逢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过快,再加上业绩预告窗口期的限制,为避免涉嫌内幕交易及导致公司股价波动加剧,出于谨慎考虑,南昌光谷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实施增持计划。
四、其他说明
南昌光谷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未能在承诺期间内完成增持计划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
五、备查文件
1、南昌光谷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