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20-090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并致歉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邓子权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通
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得知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邓子权先生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发生减持,经核实询问后获悉邓子权先生持
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强制卖出导致其发生被动减持,邓子权先生就此向广大投
资者表示诚挚歉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被动减持原因
邓子权先生于2019年7月12日与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
司开展了股票质押业务,现由于邓子权先生未能履行编号为深担(2019)年委贷
字(1749)号的《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依据编号为深担(2019)年委贷保字(1749-1)号的《质押担保合同》约定处分
邓子权先生质押的 300 万股公司股份,并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及 2020 年 9 月 28
日卖出了该部分股份。
二、股东被动减持情况
1、本次被动减持的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20.9.25 5.17 454,200 0.0575%
邓子权
集中竞价交易 2020.9.28 4.85 2,545,800 0.3222%
合计 - - 3,000,000 0.3797%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8,761,317 9.9684% 78,761,317 9.9684%
邓子长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8,761,317 9.9684% 78,761,317 9.968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49,260,000 6.2346% 46,260,000 5.8549%
邓子权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9,260,000 6.2346% 46,260,000 5.854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28,021,317 16.2030% 125,021,317 15.8233%
三、股东减持计划履行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邓子长先生及邓子
权先生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于 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合计减
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802,17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
自 2020 年 8 月 1 日至本次被动减持前即 2020 年 9 月 22 日,邓子长先生及
邓子权先生累计减持 7,900,326 股,占公司总股本 0.9999%,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超过 1%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86)。
自 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邓子长及邓子权先生减持情况如
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20.8.14 2.76 43,044 0.0054%
邓子长 集中竞价交易 2020.9.8 7.61 590,000 0.0747%
集中竞价交易 2020.9.22 6.9 6,824,400 0.8637%
集中竞价交易 2020.9.8 7.61 442,882 0.0561%
邓子权 集中竞价交易 2020.9.25 5.17 454,200 0.0575%
集中竞价交易 2020.9.28 4.85 2,545,800 0.3222%
合计 - - 10,900,326 1.3796%
邓子权先生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至 2020 年 9月 28 日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797%,减持金额约为 1,469.53 万元。邓子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邓子长先生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为10,900,32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796%,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但未超过之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额度 15,802,175 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邓子权先生对此次股份被强制卖出给公司及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加强与相关方的沟通,合规减持。
2、邓子长先生及邓子权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公司部分股份被强制卖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公司将督促股东相关减持行为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