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7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安排和工作计划等实际情况,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拟改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2020 年度,公司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积极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争取尽快消除保留意见中涉及的事项,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5、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1 日
(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21 层 2101
(5)首席合伙人:杨步湘
(6)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70 人
(7)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44 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82 人
(8)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10,363.34 万元
(9)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7,668.87 万元
(10)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0 万元
(11)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12)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0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职业风险基金 2020 年度年末数:804.52 万元
(2)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0 万元
(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4)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信息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陈海强,于 2014 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于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自 2021 年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新良,于 2007 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于 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自 2021 年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0 家境内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庾自斌,199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 年 1 月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海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新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庾自斌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审计收费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审计费用按照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员服务天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员服务天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0 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200 万元。2021
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的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经双方沟通,永拓
会计师事务所预计无法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要求,现拟改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尚未开展 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公司不存在已委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开展 2021 年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安排和工作计划等实际情况,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拟改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已经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了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双方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诚信状况良好,其所具备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同意向董事会提请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理由恰当,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理由恰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董事会同意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相关事项。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