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4 证券简称:博雅生物 公告编号:2021-131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充分讨论,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1 关于选举唐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唐娜女士:1976 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本
科毕业。曾任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总监、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娜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唐娜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