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4 证券简称:博雅生物 公告编号:2021-113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并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21 年第三季
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