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4 证券简称:博雅生物 公告编号:2013-075
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公开竞拍项目的进展暨签订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2月23日,经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公开竞拍贵州天安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5.586%股权转让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西
博雅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雅投资”)参与公开竞拍贵州天安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55.586%股权转让项目,并授权董事长、经营管理层在20,000万元
范围之内参与竞拍。
2013年12月25日,博雅投资最终以18,445万元的价格成功拍下“贵州天
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5.586%股权转让项目”并与转让方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赤天化”)在贵阳签订了《贵州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5.586%
股权(2040万股股份)转让项目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主要内
容如下:
1、股权转让标的
赤天化拟转让股权标的为其所持有的贵州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5.586%
的股权。
2、标的企业股权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股权转让经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
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3]第1329号,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9月30日),
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24,006.75万元。
3、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及期限
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捌仟肆佰肆拾伍万元整(? 18,
445万元)。
股权转让款采用分次支付方式:博雅投资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
内(即2013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55%(即10,144.75 万
元)至指定的收款结算账户;
博雅投资须于2014年3月31日之前将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即 8,300.25
万元)一次性支付至赤天化指定的收款结算账户;同时,博雅投资还需按照银行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将该剩余股权转让价款自完成工商变更后第3日起至实际付
款日期间的资金利息支付至赤天化指定的收款结算账户。
博雅投资须对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即 8,300.25 万元)提供有效担保,并在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履行完毕担保的相关手续。
4、股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赤天化、博雅投资双方应在合同生效且博雅投资向赤天化支付交易标的转让
价款总额的55%后10个工作日内共同完成股权转让的交割。
5、有关税、费用的承担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相关税、费用按照法律相关规定由各方各自承担。
6、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赤天化无正当理由拒绝出让标的企业
股权,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5%向博雅投资支付违
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博雅投资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除本合同上述约定或另有约定
外,应向赤天化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
万分之一计算。
因出现不可抗力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
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合同双方当
事人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7.1.双方约定向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2.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博雅投资以18,445万元的价格成功拍下“贵州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5.586%股权转让项目”,成交价格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交易价格合理、公允。
公司将尽快制定合理方案,召开相关会议审议并及时披露。
交易对方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详见2013年12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公开竞拍贵州天
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5.586%股权转让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72)。
特此公告。
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