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4-061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及资金管理的需要,2025 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将在招商银行的日终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最高贷款余额(包括应付利息和手续费)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与招商银行存贷款的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管理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长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及其下属公司存在金融业务合作,未来亦预期将继续保持合作关系。2025 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将在招商银行的日终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最高贷款余额(包括应付利息和手续费)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此项交易的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一切相关事宜。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管理的需要,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日常经营服务,同时本公司按照自愿及非独家的市场原则与招商银行进行合作,招商银行只是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其中一家金融机构,公司将根据商业原则及商业判断选择合作方。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维先生、台金刚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了拟向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招商轮船”)发行股份购买其分别持有的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广州招商滚装运输有限公司 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预计将变更为招商轮船,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缪建民先生为招商局集团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同时兼任招商银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将招商银行自 2024 年 6 月 13 日起认定为
本公司的新增关联方,公司在招商银行新增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鉴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长期与招商银行及其下属公司存在金融业务合作,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2025 年度预期将继续与招商银行保持合作关系。2025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关联交易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5 年预计金额
日终最高存款余额 25.00
招商银行
最高贷款余额(包括应付利息和手续费) 20.00
注 1:本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将
招商银行自 2024 年 6 月 13 日起认定为本公司的新增关联方,本公司与招商银行
及其下属公司自 2024 年 6 月 13 日起新签署的若干服务协议项下的交易情况,专
项披露如下:
本公司与招商银行存放资金的有关明细资料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2024 年 11 月 30 日
容
招商银行 银行存款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 28,200,543.76
除上表所列明细资料外,本公司在 2024 年 6 月 13 日之前与招商银行已签署
若干服务协议。根据在 2024 年 6 月 13 日之前已签署的服务协议及在 2024 年 6
月 13 日之后新签署的服务协议,本公司于 2024 年 1-11 月期间,于招商银行存
放资金的日终最高本金余额为 1,212,510,041.01 元,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的余
额为 1,002,325,896.06 元;向招商银行借款(含银行借款、开具国内信用证、开
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日终最高本金余额为 1,083,860,000 元,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的余额为 318,227,642.90 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686XA
3.成立日期:1987 年 3 月 31 日
4.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5.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6.注册资本:2,521,984.5601 万元人民币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等,招商银行无实际控制人。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无,许可经营项目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数据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6,547.63 110,284.83
负债总额 104,951.28 99,427.54
净资产 11,596.35 10,857.29
财务数据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经审计)
营业收入 2,527.09 3,391.23
净利润 1,140.39 1,480.06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鉴于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招商局集团,缪建民先生担任招商局集团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招商银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将招商银行自 2024 年 6 月
13 日起认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前期与招商银行的金融服务交易执行正常。招商银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中,招商银行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将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信贷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余额上限
双方遵循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1)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招商银行开立账户,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公司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亦不低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2025 年度本公司在招商银行的日终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
(2)招商银行根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提供的整体信贷
业务,贷款利率不高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信贷业务(收费)规定的标准上限,亦不高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同一项目下信贷业务所提供的价格。2025 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招商银行的最高贷款余额(包括应付利息和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3)招商银行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结算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其他金融业务的收费标准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收取。
3.关联交易期限
2025 年度,上述金融服务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如果后续年度继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的,本公司将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招商银行是国内优秀的商业银行之一,能提供丰富的业务组合和完善的服务,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管理的需要,有助于充分利用财务杠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备较为充分的商业必要性。公司拟与招商银行开展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9 日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