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3 证券简称:蓝英装备 公告编号:2021-028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0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2020 年 11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
取消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0 年 11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与前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三、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主
要是基于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后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及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亦同意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及相关决议公告。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考虑,董事会决定终止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
案,取消 2020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0 年 11月1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与前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提交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鉴于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考虑,董事会决定终止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
案,取消 2020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0 年 11月1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与前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2020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和 2020 年11 月 13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前次非
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特此公告。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