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7-094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吴通控股”)于2016年
10月24日、2016年11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内容,同意公司实施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5日、2016年11月10日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2016年12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
《关于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
于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2日期间陆续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方式完成股
票购买,成交均价为10.16元,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6年12月5日
至2017年12月4日。2017年7月11日,由于公司实施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该计划因此获得现金分红474,220.20元(含税),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数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日,该计划仍持有公司股份9,484,4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
二、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
未来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出售“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顺景 35 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所持有的股份,并根据《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等相关
规定统一进行权益分配。公司将根据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后续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之日起算,该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经持有人会议2/3以上份额
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顺景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员工持股计划购股价格上限调整等事项,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顺景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后,该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