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1 证券简称:华录百纳 公告编号:2021-059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期权行权条件成就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19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98.50
万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1.63%,行权价格为 6.33 元/份。
2、本次行权选择自主行权方式,且需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实际行权,届时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3、本次可行权的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录百纳”)于 2021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总计3,500.0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行权价格为 6.33 元/份。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5 月 28 日。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授予事宜后,有 1 名获授期权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取消向其授予的 2.50 万份期权。因此,公司实际向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97.50 万份股票期权,2019 年 6 月 24 日完成授予登记。
(二)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4 月 28 日至 2019 年 5 月 7 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5 月 28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向 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0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19 年 5 月 28 日。
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期权
简称:百纳 JLC1,期权代码:036364,有 1 名获授期权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实际向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97.50
万份股票期权。
6、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22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1,742.5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份 6.33 元,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7、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修订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
司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第二个行权期部分期权可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19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 1,498.5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份 6.33 元,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期权可行权条件成就的说
明
1、等待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第二个行权期自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
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 50%。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19 年 5 月 28 日,
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届满。
2、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公司未发生相应情 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形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个人未发生相应情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形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以2020年净利润1.32亿元为目标要求,根
据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R,
R=2020年实际完成数/目标要求),依据以
下比例确定全体激励对象本期可行权的
股票数量: 公 司 2020 年 净 利 润
2020年业绩完成情况R≥100%,解锁 12,397.29 万元,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100%;100%>R≥90%,解锁90%;90% 100%>R>90%,可行权
要求 >R≥80%,解锁80%;80%>R≥70%,解 数量为第二期计划可行权
锁70%; R<70%,解锁0。 额度的 90%
各期实际行权股票数量的额度=各期计
划行权额度×解锁比例
(注: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且不考虑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目前在职19名激励对象
要求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进行 个人考核结果均为“良”
考核,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及以上,均满足行权条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说明
A、B、C和D四个档次。若上一年度个人 件。
绩效考核评级为A/B/C,则上一年度激励
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 激励对象可
按照本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