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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89 深市 利德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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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德曼:关于注销已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9

利德曼:关于注销已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1-070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已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已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253,650 股股份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47,265,137 股变更为544,011,487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 547,265,137 元变更为544,011,487 元。实际股份变动情况,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股票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资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
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3 日,每个工作
日 9:00-11:30、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丽华 朱萍  联系电话:010-84923554

  传真:010-67856540-8881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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