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1-069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10 点在浙江省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
瓯锦大道 5600 号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
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通知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