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1-008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 2020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勤勉尽责,严谨敬业,高质量、按时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 年度,公司给予大华的年度审计报酬合计为 60 万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2 年 2 月 9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 梁春
合伙人数量 232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 1647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签署过证券服务
31 日执业人员情况
业务审计报告的 821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
业务总收入 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173,240.61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73,425.81 万元
客户家数 368 家
2020 年度上市公司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审计情况 主要行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审计收费总额 2.9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
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大华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266.73 万元,
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华未有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2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文艳红,2004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15 年-2020
年 7 月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0 年 8 月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文艳红(同上);林钺文,2005 年开始从事审
计工作,2011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任职,2015 年 9 月至 2020 年 7 月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任职,2020 年 8 月至今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199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1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
大华所执业,2015 年 10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 50 家。
2、诚信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系按照大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
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
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较公司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
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且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相关的审计资格、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3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审计费用。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3 月30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公司 2021 年度审计业务。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