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24-049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335,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6,70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2024年5月3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2024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62 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 00*****669 孔飙
3 00*****499 章锋
4 00*****506 邢文飚
5 00*****963 马红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3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3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分红派息不涉及股份变动情况。
七、咨询机构:
地址1: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60号东清大厦206-6室
咨询地址 地址2: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206号高新工
业村R2-B座301
咨询电话 0571-86081329、0755-26972918
咨询联系人 陈翔、郑雪琼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