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MAS SCI.&TECH.CO.,LTD.
(住所:九龙坡区二郞创业路 105 号高科创业园 C2 区 6 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
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
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公司”、“本公司”或“发
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在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
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
证券网(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焰、叶立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亦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上述股东外,其余十二名自然人股东包发圣、程岩、吴诚、谢兴智、张健
媛、刘耘、黄险波、程世霖、盛倩婷、周丽芬、陈建军、唐学锋分别承诺:自公
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
除上述承诺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马焰、叶
立胜、包发圣、程岩、吴诚、谢兴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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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份;公司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
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11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负
债表、2011 年 1-9 月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其中,2011 年 9 月 30 日、2011 年
1-9 月和对照表中 2010 年 1-9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0 年末的财务数据已
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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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
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梅安森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40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
发行 1,4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配售 290 万股,网上定
价发行 1,177 万股,发行价格为 26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331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梅安森”,股票代码
“300275”;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1,177 万股股票将于 2011 年
11 月 2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
本证券网(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告书中因上述文件中已披露而未重复披
露的内容,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网站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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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时间:2011 年 11 月 2 日
3、股票简称:梅安森
4、股票代码:300275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5,867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467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
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
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
的 1,177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持股数量 占发行后总股本 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股东名称
(万股) 的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马焰 1,830 31.19% 2014.11.02
叶立胜 630 10.74% 2014.11.02
包发圣 400 6.82% 2012.11.02
程岩 300 5.11% 2012.11.02
吴诚 250 4.26% 2012.11.02
谢兴智 240 4.09% 2012.11.02
首次公开发 张健媛 200 3.41% 2012.11.02
行前已发行 刘耘 150 2.56% 2012.11.02
的股份 黄险波 110 1.87% 2012.11.02
程世霖 90 1.53% 2012.11.02
盛倩婷 80 1.36% 2012.11.02
周丽芬 70 1.19% 2012.11.02
陈建军 30 0.51% 2012.11.02
唐学锋 20 0.34% 2012.11.02
小计 4,400 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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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配售的
290 4.94% 2012.02.02
股份
本次公开发
网上发行的
行的股份 1,177 20.06% 2011.11.02
股份
小计 1,467 25.00% --
合计 5,867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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