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座 2101、2104A 室)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马 焰 周和华 叶立胜
金小汉 郑海江 刘航
张为群 李定清 唐绍均
全体监事签名:
谢兴智 吴平安 陈瑜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冉华周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1
目录 ...... 2
释义 ...... 4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 5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 5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6
(四)股份登记情况......6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6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6
(二)发行方式......6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6
(四)发行价格......7
(五)发行数量......7
(六)股份锁定......7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8
(八)发出认购邀请书的情况 ...... 8
(九)本次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 10
(十)关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备案情况及关联关系核查 ...... 13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 13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13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 15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的安排 ...... 16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 16
(五)锁定期......16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16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16
(二)发行人律师......16
(三)审计和验资机构 ...... 17
第二节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18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18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 1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 18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19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9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 19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 19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 20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 20
(五)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 20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 20
第三节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1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1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1
第四节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23
第五节备查文件 ...... 28
一、备查文件...... 28
二、查询地点...... 28
三、查询时间...... 28
四、信息披露网址...... 28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梅安森、公司、本公司、 指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发行人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梅安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
象发行股票 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报 指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
告书 行情况报告书》
股票或 A 股 指 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东大会 指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本保荐机构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指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由于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原因,本报告书中的比例、数值可能存在细微误差。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5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逐项审
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之议案所涉相关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5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逐项审
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30 日,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之议案所涉相关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出具了《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0 年 11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1 号)文,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1 年 2 月 25 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证报告》
(中喜验字【2021】第 00014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2 月 24 日 17:00 时止,
民生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对象 的认购资金人民币 154,289,966.85 元。
2021 年 2 月 25 日,民生证券将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
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21】第 00015 号),截至 2021 年 2 月 25 日止,
发行人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154,289,966.85 元,扣除发行费用 6,385,961.29 元(不
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7,904,005.56 元,新增股本为人民币 19,118,955.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28,785,050.56 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发行新 增股份的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认购对象名称为基金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子公司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认购对象为基金子公司;证券公司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资产管理账户参与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认购对象名称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的二只以上资产管理账户参与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认购对象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证券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认购对象名称为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除以上情形外,其他投资者以二只以上产品参与本次认购的,不能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且单一产品的认购金额必须满足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金额区间要求。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为赵维、王晖、上海瑞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瑞廷美好生活 2 号私募投资基金、北京忆本思源商贸有限公司、隋启海、谭登平、田有农、周庆莲、劳凌霄、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环天和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