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重要提示
1、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 1,4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40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
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申报结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6.00 元/股,网下发行数量为 29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9.77%。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 1,177 万股,占本次发行
总量的 80.23%。
3、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网下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58
万股)配号的方法,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
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最终摇出 5 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 58 万股股票。
4、本公告披露了本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并披露了本次
发行定价的相关信息,包括:主承销商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
及对应的估值水平、发行人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指标,以及所有配售对
象的报价明细等统计数据,包括主承销商推荐的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
5、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 2011 年 10 月 25 日结束。
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北京市颐合律师
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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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根据 2011 年 10 月 24 日公布的《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发行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送达最终获配
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1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名单,对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申报的 35 个股票配售对象中有 34
个配售对象均按《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
金为 149,292 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 5,742 万股。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自营账户的 58 万股申购由于申购资金不足,该申购被视为无效申购。
二、网下配号及摇号中签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配号总量为 99 个,起始号码为 01,截止号码为 99。发
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11 年 10 月 26 日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
工业区 10 栋 2 楼主持了梅安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中签摇号仪式。摇号
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区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两位数 65,85,45,25,06
凡参与网下发行申购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配售对象持
有的申购配号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5 个,每个
中签号码可以认购 58 万股梅安森股票。
三、网下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总股数 290 万股,获配的配售对象家数为 5 家,有效申
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 5.05%,认购倍数为 19.8 倍,最终向股票配售对象配
售股数为 29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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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摇号结果,配售对象的最终获配数量如下:
有效申购数量 获配数量
序号 配售对象名称
(万股) (万股)
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90 58
2 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116 58
3 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16 58
4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290 58
5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32 58
注:1、上表中的“获配股数”是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网下摇号配售方法进行处理
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配售
对象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四、网下发行的报价情况
1、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
在 2011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1 年 10 月 20 日的初步询价期间,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对所有询价对象发出邀请。截至 2011 年 10 月 20 日 15:00 时,
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共收到由 48 家询价对象统一申报的
73 家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申报信息,具体报价情况如下:
申报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元) (万股)
一、证券公司
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4 232
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7.54 290
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3.2 58
方正金泉友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
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 58
下配售资格截至 2015 年 12 月 7 日)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7 29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5 174
6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金之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2.48 58
(网下配售资格截至 2018 年 8 月 20 日)
华安理财 1 号稳定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
7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8 232
划(2015 年 6 月 22 日)
8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31.3 290
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3.2 290
10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25.5 232
11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23.1 58
12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22 290
13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27 116
14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33.5 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