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修订)、《关
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
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
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
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本次发行
新增了推荐询价对象、网下摇号配售、估值与报价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请询
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
重要提示
1、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电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 4,48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03 号文核准。发行人的股票代码为
“300274”,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
网下发行占本次最终发行数量的 20%,即 896 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最
终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
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
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T 日(2011 年 10 月 24 日),参与申购的
投资者须为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
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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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
否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4、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1 年 10 月 13 日(T-7 日)至 2011 年 10 月
19 日(T-3 日),组织本次发行的路演推介和初步询价。只有符合要求的询价对
象及配售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路演推介的具体安排见本公告“二、网下推介
的具体安排”,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可以自主选择在
深圳、上海和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5、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10
年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国元证券自主推荐且已向协会报备的 18 名推荐类询价对
象。
6、上述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 2011 年 10 月 19 日(T-3 日)12:00 前
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与发行人
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或控股关系的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
售对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
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7、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
进行。每个配售对象可申报 3 档价格,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配
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 56 万
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报数量必须是 56 万股的整数倍,且每个配售对象的累
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896 万股。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由询价对
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
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
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
9、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
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
本次网下申购。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时,须按照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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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的乘积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未能
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
情况将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0、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
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56 万股)配号的方法,主
承销商将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
编号,最终将摇出 16 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 56 万股股票。
11、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
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12、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 2011 年 10 月 26 日(T+2 日)在《阳光电源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配售结果及
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
13、回拨安排: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 T 日出现网上申购不
足的情况,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回拨数量不低于网上申购不足部分,
且为 56 万股的整数倍,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网下机构投资者未
能足额认购该申购不足部分的,未认购足额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推荐的
投资者认购。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
回拨机制,并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14、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
对象不足 20 家;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
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预期;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
本次网下发行数量 896 万股;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 3584
万股,且网上申购不足且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如发生以上发行中止的
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发行中止的原因、恢复发行安
排等事宜。
15、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 3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
发行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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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1 年 10 月 12 日(T-8 日)登载于中国证监
会 指 定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网 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 网 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 和发行人网站,网
址 www.kinglai.com.cn 的招股意向书全文,《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 期 发行安排
T-8日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2011年10月12日,周三) 板上市提示公告》
T-7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2011年10月13日,周四)
T-6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2011年10月14日,周五)
T-5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2011年10月17日,周一)
T-4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2011年10月18日,周二)
T-3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2011年10月19日,周三)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截止)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
T-2日
申报数量
(2011年10月20日,周四)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刊登《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
T-1日
风险特别公告》
(2011年10月21日,周五) 网上路演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 15:00 之前)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2011年10月24日,周一)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T+1日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2011年10月25日,周二)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刊登《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T+2日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2011年10月26日,周三)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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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11年10月27日,周四)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