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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佳: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预重整事项进展情况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公告日期:2022-11-09

*ST和佳: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预重整事项进展情况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300273                      股票简称:*ST 和佳
    债券代码:149012                      债券简称:19 和佳 S1
    债券代码:149053                      债券代码:20 和佳 S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预重整事项进展情况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2022 年 11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和佳医疗”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安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安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安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第一节 相关债券的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114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48,000 万元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发行“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创新
创业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资金 2.1 亿元;已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发行“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创新创业公
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资金 2.7 亿元。


                  第二节 相关债券的主要条款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由安信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包括:19 和佳 S1、20 和佳 S1,债券具体条款如下:

    (一)19 和佳 S1

    1、债券名称: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创新创业
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9 和佳 S1、149012。

    3、发行规模:人民币 2.1 亿元。

    4、债券余额:人民币 2.1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7.50%

    7、起息日:2019 年 12 月 13 日

    8、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通过保证担保方式增信,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发行时信用级别: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19]第 Z[232]号 02),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10、跟踪评级结果:2022 年 7 月 22 日,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评定,下调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BB,评级展望为负面,维持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二)20 和佳 S1

    1、债券名称: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创新创业
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20 和佳 S1、149053。

    3、发行规模:人民币 2.7 亿元。

    4、债券余额:人民币 2.7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2020 年 3 月 11 日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本期公司债券票面
利率为 7.00%,2022 年 3 月 11 日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为 7.50%。

    7、起息日:2020 年 3 月 11 日。

    8、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通过保证担保方式增信,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发行时信用级别: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0]第 Z[94]号 01),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10、跟踪评级结果:2022 年 7 月 22 日,经中证鹏元评定,下调发行人主
体信用等级为 BB,评级展望为负面,维持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第三节 本次债券重大事项说明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和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于发行人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2 年 11 月 1 日,发行人披露了《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编号:2022-125),具体情况如下:

    (一)特别提示

    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及
相关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5 月 11 日、6 月 6 日、6 月 30 日、
7 月 29 日、9 月 1 日、10 月 10 日分别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2-044)、《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编号:2022-072、080、083、091、101、11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 条的规定,公司因《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经发行人自查并委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查,截
至 2022 年 6 月30 日止,郝镇熙先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68,573.14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尚未消除。公
司督促郝镇熙先生积极筹措清偿资金,以尽快归还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原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存在在未告知公司的情形下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委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
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郝镇熙先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 68,573.14
万元,其中: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形成资金占用金额 49,283.54 万元,通过员工借
款及预付款形成资金占用金额 6,063.72 万元,因上述资金占用需支付利息金额
13,225.88 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就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郝镇熙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的公告》(编号:2022-093)、《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郝镇熙先生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亚会专审字(2022)第01160014 号]。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1、郝镇熙先生承诺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以现金及其他切实可行的方案解
决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如其未能按时偿还,则董事会有权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2、董事会将配合预重整临时管理人针对郝镇熙先生提出的清偿方案进行论证,督促其尽快处置自有资产筹集还款资金,归还所占用的资金,减轻和消除对公司的不良影响。公司将持续追踪相关进展,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郝镇熙先生尚未偿还占用的资金,董事会将督促并
持续关注郝镇熙先生筹措清偿资金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披露。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发行人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披露的《珠海和佳医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编号:2022-125)。

    二、关于发行人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2 年 11 月 1 日,发行人披露了《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编号:2022-124),具体情况如下:

    (一)特别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发行人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
进展公告》(2022-106),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珠海中院”或“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通过摇珠选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
“临时管理人”)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预重整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预重整能否成功及珠海中院是否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即使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预重整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临时管理人正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
法》有关规定,接洽意向投资人、落实投资意向,同时制作重整初步《预案》、《重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序推进预重整工作进度。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开展上述工作,同时在临时管理人指导和监督下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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