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ST 和佳 编号:2022-106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22 年 8 月 31 日,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债
务人”)收到债权人广东宗泽建工园林有限公司(下称“宗泽建工”)发来的《通知书》,宗泽建工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珠海中院”或“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收到珠海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粤 04 破申
48 号】,珠海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通过摇珠选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指导工作。预重整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预重整能否成功及法院是否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均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即使法院裁定受理宗泽建工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情况
1、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收到债权人宗泽建工发来的《通知书》,其以公司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珠海中院提出对公
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2-100)。
2、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收到珠海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粤 04
破申 48 号】,《决定书》的主要内容为:
珠海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债务人在预重整期间应当信息充分披露的前提下积极与债权人、出资人、意向投资人协商,参照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主要内容制作预重整方案,并征集利害关系人的意
见。
3、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重整进展,根据相关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临时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珠海中院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上午采取公开摇珠的方式从报名机构中选定了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三、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公司债券债务及经营工作的清理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等,并与广大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提前制定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
公司将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和临时管理人开展各项预重整工作,加强与相关各方沟通,持续完善重整方案,使其具备可行性,以此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裁定公司重整,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珠海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并通过摇珠选定临时管理人,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是否进
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保持与法院、监管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债权人、临时管理人等相关方的沟通,主动配合法院各项工作,推动预重整工作的进行。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工作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全力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因 2021 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2-06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种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即使法院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决定书》【(2022)粤 04 破申 48 号】
2、《珠海中院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选任临时管理人摇珠结果公告》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