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2 证券简称:开能环保 编号: 2017-040
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11日在上海川大路5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瞿建国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且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
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 第1页共3页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如下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议案》等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自发布至今已近两年,国家再融资
政策法规、资本市场环境和融资时机等因素发生诸多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影响因素,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发行对象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及与各中介机构进行反复研究和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认购对
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与认购对象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 第2页共3页
任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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