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4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石旭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78,592,7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95%)
的大股东、董事石旭刚先生计划在 2023 年 7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 月 9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4,6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在 2023 年 7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 月 9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 4,6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65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54%)。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大股东、董事石旭刚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石旭刚先生减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石旭刚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石旭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8,592,776 股,占公司总股本 25.9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石旭刚先生持有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三)减持数量、方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4,6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6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6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
(四)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 2023 年 7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 月 9 日;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 2023 年 7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 月 9 日。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
则停止减持股份。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石旭刚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石旭刚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