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18-002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公司董事史故臣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6,56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795%。
2018年1月10日,公司收到董事史故臣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史故臣先生已完成其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的基本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元) 股本的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17年12月28日 13.050 123,700 0.045%
史故臣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1月10日 12.750 92,825 0.034%
合计 216,525 0.07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史故臣 495,000 0.182% 278,475 0.102%
说明:
(1) 以上数值保留3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 此次减持完毕后史故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8,475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史故臣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史故臣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史故臣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