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68 证券简称:*ST佳沃 公告编号:2023-067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4日,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申请人”)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八师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债权人上海莱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莱吉”或“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能为由,于2023年8月4日向八师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相关条款规定,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申请的进展情况
2023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八师中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的受理
文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
文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目前,公司股票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七款规定,若八师中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公告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仍未消除。
(三)公司股票交易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因为重整方案多次调整而仍未获通过、或法院未裁定批准重整方案/计划、且无有效补救措施,而导致公司存在重整失败的风险。如果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10.4.17条第六款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