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7 证券简称:尔康制药 公告编号:2021-050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现场投票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以书面、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
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河南豫兴康制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帅放文先生、曹再云女士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使用自有资金 4,400 万元收购帅放文先生持有的河南豫兴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兴康”、“关联方”)80%股权、曹再云女士持有的豫兴康 2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豫兴康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股权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审计、评估,并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的价格根据目标公司经审计账面净值与资产基础法评估值孰低原则确定。本
次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收购河南豫兴康制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