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7 证券简称:尔康制药 编号:2020-057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6.7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1,200 万股(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818%)~2,000 万股(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696%),回购金额不超过 13,4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6 个月内。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2020 年 4 月 1 日分别对外披露《关于
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22)。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如果回购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或回购数量达到最高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截至 2020年 6 月 12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999,970 股,已经达到回购数量计划的最高上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19,999,9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696%,本次回购股份
的最高成交价格为 4.45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3.74 元/股,成交金额为
83,894,946.02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2020 年 6 月 1 日
分别对外披露《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2020-053)。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股份回购实施过程中,实际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等均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一致,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查询,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没有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没有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没有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五、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9,999,970 股。按
照截至 2020 年 6 月 11 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预计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完成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42,429,941 31.15 662,429,911 32.1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20,174,929 68.85 1,400,174,959 67.88%
三、股份总数 2,062,604,870 100.00 2,062,604,870 100.00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
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公司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
在回购股份过户/注销(如需)之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特此公告。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0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