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7 证券简称:尔康制药 公告编号:2020-023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1,200 万股(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818%)~2,000 万股(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696%),回购金额不超过 13,4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2、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但不排除在回购期间或未来六个月提出增减持计划的可能。若后期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200万股(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818%)~2,000 万股(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696%),回购金额不超过 13,4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22)。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0 年 4 月 1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2,794,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355%,最高成交价为 4.41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4.2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2,166,464.00 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