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2 证券简称:巴安水务 公告编号:2020-137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取消股份转让暨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转让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9 月 25 日,张春霖先生与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珠海水务”)签订《张春霖与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张春霖与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同时,珠海水务与公司签署《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1、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张春霖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66,976,670 股股份转让给珠海水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此次转让的股份数量为 66,976,670 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
2、根据《股份认购协议》,上市公司拟以定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191,239,000 股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 845,276,380.00 元,珠海水务拟认购全部股份,且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30%,认购金额不超过845,276,380.00 元。
3、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张春霖同意并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放弃其所持上市公司 158,868,732 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占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3.72%。
上述《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以及表决权放弃相关事宜全部实施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对外披露
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终止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原因
自相关事项启动以来,公司、珠海水务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事项的相关工作,与本次事项有关各方进行了积极磋商、反复探讨和沟通。
由于交易相关方未能就本次股份转让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的部分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经公司认真研究相关各方意见,并与交易相关方协商一致,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交易相关方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本次事项。
珠海水务与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等协议自动终止,公司保持就相关协议对珠海水控及相关机构进行违约责任追责的权利。
三、关于《关注函》回复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创业板关注函〔2020〕
第 454 号《关于对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
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0 年 10 月 9 日前将
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创业板管理部,并抄送上海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对披露了《关于公司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
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0),回复《关注函》的时间延期至 2020 年 10月 16 日。
现因公司与珠海水务终止了《股权转让协议》《合作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等协议,即公司将不在适用深交所在《关注函》中所问问题,公司无需对相关问题进行答复。
四、关于终止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关于终止本次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宜为交易相关方一致意见,公司保持就相关协议对珠海水控及相关机构进行违约责任追责的权利。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