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员工发出
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春霖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仅代表其个人意见,不构成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果增持公司股份,需要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9号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定。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巴安水务”)于2018年10月17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春霖先生向公司提交的《关于鼓励公司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基于对公司未来业绩持续增长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为维护市场稳定,张春霖先生倡议巴安水务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巴安水务;股票代码:300262),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良好的基本面,以及本人对公司管理团队与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公司股票投资价值已经凸显,为维护市场稳定,在此本人倡议:巴安水务
务;股票代码:300262)股票。本人郑重承诺:凡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1月5日期间净买入的巴安水务股票,且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并连续在职的上述员工,若因在前述时间期间增持巴安水务股票产生的亏损,本人将以个人资金予以补偿;若有股票增值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
一、张春霖先生倡议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实施细则
1、因增持而产生亏损的定义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在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1月5日(以下简称“增持期间”)净买入的巴安水务股票(不低于1,000股),连续持有该等股票12个月以上,且在约定的持有期连续在巴安水务履职的,该等巴安水务股票的收益归员工个人所有,若该等股票产生亏损,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张春霖先生对亏损部分予以全额补偿。
2、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补偿金额=净买入数量*(增持期间净买入股票均价-截至2019年11月5日前1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
注:1)买入股票均价=(∑分时成交的量*成交价)/总成交股数;
2)补偿的股份数为增持期间净买入股数和计算亏损日收盘时持有的公司股票数孰低为原则,最多不高于30万股;如在计算亏损日收盘前曾卖出公司股票导致持股数低于增持期间净买入股数,则补偿股份数为在此期间的历史最低持股数(不得低于1,000股)。
3)补偿金额为正数则涉及补偿。本次增持股票完成后12个月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股票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3、补偿计算时点:
若截至2019年11月5日前1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低于员工有效持有的本次约定增持股票的净买入股票均价,则由张春霖先生一次性补偿员工2019年11月5日前
损失。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导致股票无法交易,则相关日期顺延。
4、补偿方式及资金来源
补偿方式为自有现金、自筹资金。
5、补偿的限额
补偿款不设上限。
6、补偿的时点
张春霖先生将在上述员工购买巴安水务股票完全卖出完毕后两个月内予以补偿。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影响计算交易亏损的时间,则相关日期顺延。
注:为便于有效地安排补偿事项,巴安水务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职员应在增持期间或2019年11月5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证券事务部申报买入或出售的股票具体信息(含书面证明材料),并经公司证券事务部核实。如上述职员未主动申报登记导致遗漏补偿的,将不予以补偿。
7、补偿的可行性
此次倡议增持范围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员工,增持期间短且需连续持有公司股票12个月以上,整体增持金额可控,同时张春霖先生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相关补偿具备可行性。
二、本次倡议承诺将纳入承诺事项管理
为确保实际控制人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本次倡议承诺将纳入承诺事项管理,公司将持续关注申万秋先生的承诺履行情况并及时披露。
三、公司员工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员工总数437人,员工平均税前薪酬水平约为每月7,000元—13,000元,员工结构情况如下: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占总人数比例(%)
管理人员 39 8.9%
技术人员 143 32.7%
销售人员 39 8.9%
财务人员 25 5.7%
行政人员 35 8.0%
其他人员 21 4.8%
合计 437 100.0%
四、员工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及购买股票的表决权归属
公司员工本次增持公司股票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资金。员工在倡议增持期间购买股票以员工自愿为原则,购买的股票所有权和表决权归购买员工所有。员工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由卖出其所增持的股票,不受张春霖先生的影响和控制。
五、相关增持行为的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相关《讲解》,“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具有以下特征:
1、“股份支付”是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只有发生在企业与其职工或向企业提供服务的其他方之间的交易,才可能符合股份支付准则对股份支付的定义;
2、“股份支付”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企业获取这些服务或权利的目的在于激励企业职工更好地从事生产经营以达到业绩条件而不是转手获利等;
3、“股份支付”交易的对价或其定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关。综上所述,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春霖先生的此次倡议是基于其对公司投资价值判断以及对企业未来经营发展的信心,本次倡议并不与公司业绩挂钩,员工按市价在二级市场进行自主购买公司股票。
因此,经与会计师充分沟通,并得到会计师的认可,本次倡议公司无需进行会计处理,也不属于“股份支付”。
六、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补偿员工增持股票产生亏损的相关保证措施
如下:
1、张春霖先生个人良好的业界声誉、口碑和信用状况是其履约能力的基本保障。必要时,张春霖先生将利用其在行业内的良好资源贷款融资作为履约保障。
2、巴安水务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因此,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不会面临急剧恶化,预计公司股票不会发生价格剧烈下滑的情形。公司董事长张春霖先生因公司股票价格剧烈下降而承担补偿义务的风险较小。
综上,张春霖先生对公司员工若因增持巴安水务股票产生的亏损进行补偿具有可行性,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因此,张春霖先生暂无设立保证金账户或第三方监管账户来确保相关承诺得到实施的计划。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承诺可能无法履行的风险。
七、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春霖先生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春霖先生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的相关陈述,仅代表张春霖先生的个人意见,非公司董事会决议,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请理解预计、判断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八、风险提示
1、公司经营层面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经营层面风险具体参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第四节“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同时,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5号披露了《2018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目前公司尚未披露2018年三季度的具体数据,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短且需连续持有公司股票12个月以上,整体增持金额可控,公司认为张春霖先生具备相应承诺的偿还能力,但仍请投资者关注控股股东的履约风险。
3、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风险
截至2018年10月17日下午收盘,张春霖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79,401,09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1.69%。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为249,239,7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9.20%,占公司总股本的37.19%。公司控股股东进行了风险排查,其目前自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目前暂未发现股份质押到期无法偿还资金的风险,暂未发现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其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国家政策、流动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不排除在某一段时期,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出现偏离其价值的波动,公司提醒投资者,需关注股价波动产生的风险。
5、员工增持行为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在本次由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春霖先生倡议的员工增持公司股票计划中,员工是否响应倡议增持公司股票,或员工是否愿意参与本次计划,均属于员工自愿性行为,亦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倡议仅代表张春霖先生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