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相关法规和《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莱转债自 2020 年 6 月 29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自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9月10日,共有 2,727,915张新莱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共计转股 24,619,307 股。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债转
股由 201,940,000 股增加至 226,559,307 股,注册资本需相应由 201,940,000 元变
更至 226,559,307 元。因此,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股份总数有关条款。
根据以上变动及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具体修订如下:
条款号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194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万元。 226,559,307 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0,194 万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26,559,307
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